[个人名义签订合同,能否要求夫妻共同承担义务的意思]个人名义签订合同,能否要求夫妻共同承担义务
最近有朋友问《[个人名义签订合同,能否要求夫妻共同承担义务的意思]个人名义签订合同,能否要求夫妻共同承担义务》。今天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下!
案情简介: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能否要求夫妻共同承担
徐某与王某原为夫妻关系,于2016年7月4日离婚。2016年3月4日,徐某向刁某借款22.3万元,并向刁某出具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按月息1.2分计息,未约定还款期限。上述借款经邹催告后,徐仍未偿还。邹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徐某、王某依法共同偿还刁某借款22.3万元及利息6万元,本案诉讼费由徐某、王某承担。王某辩称,其对该笔借款不知情,也未在借款文件上签字,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履行义务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刁某借款223000元及利息60000元;驳回原告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4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徐负担。
律师说法: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应负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徐某向刁某借款223000元,并向刁某出具借条,成立了事实上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徐某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即应向刁某偿还借款,但徐某未按约定还款,应支付利息。此外,针对邹某主张被告王某分担还款责任,徐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发生于其与被告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债务数额明显超过夫妻双方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王某辩称其对该借款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生活,不予支持。但如果本案中的刁某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该借款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此时则要求徐、共同分担。
以上是关于“是否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夫妻能否共同承担义务”的案例介绍。在此提醒大家,以个人名义所欠,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生活借款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举证责任的债权人。如有争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时能否要求夫妻共同承担义务】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时能否要求夫妻共同承担义务}进行解读,希望大家能从中受益!
相关文章
- 以公司名义买车如何贷款
-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 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
-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转贷怎么办理?看完这篇文章就知道了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有什么好处
- 个人独资公司名义购房利弊
- 投保人的义务
- 在天津以公司名义买车好挂牌吗
- 贷款利息,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使用,利息怎么做帐务处理?的相关解读
- 别人可以用我的名义在度小满贷款吗 答案居然是这样
- 法院: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骗贷供个人占有使用,构成骗取贷款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后个人所用属什么性质?
- 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可要求企业共同偿还?这个是条件!
-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名义gdp和实际gdp的区别
- 保险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报销报销
- 推荐:夫妻共有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企业以个人名义进入借贷市场的危害
- 他人的公司法人用我公司名义去贷款,会有什么风险
- 以个人名义贷款但钱进入公司账户,个人承担责任吗
- 企业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购车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