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因未备案引纠纷 双方均有过错谁来承担损失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因备案不到位导致房屋转租合同纠纷,双方都有过错时,损失由谁来承担的相关内容。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带各位朋友去看看吧!
案情简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互有过错谁来担责
2008年6月22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常德某合法出租的房屋约300平方米转租给原告,双方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合同约定,自2008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合同还约定了租金数额、支付方式、保证金、房屋转租及违约责任等。但本案被告在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向房东备案,导致第三人向湖南某投资公司申请无效,第三人通过法院强制原告租住的房屋腾空。原告认为,合同因被告的过错而被确认无效,被告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1。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65908元;2.被告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租赁合同订立后出差错谁来赔偿损失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定金及空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53333元;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48315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294元减半至764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647元,原告承担9375元,被告承担3272元。
律师说法: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有过错如何赔偿
被告与原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已经出示了被告与房东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与房东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被告是否享有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享有转租权。原告应当了解被告所租房屋的转租情况,被告是否享有转租权。本案中,被告与原告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意识到转租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房屋租赁过程中双方都有过错。本院根据民法所遵循的公平原则,判决胡军有50%的过错,被告皮月娥有50%的过错。
相关房地产纠纷,请咨询Fabang专业房地产律师!
所以《房屋转租合同因未备案引纠纷 双方均有过错谁来承担损失》的内容到此为止。希望这个内容对朋友们有帮助!
相关文章
- 货币基金会损失本金吗 答案如下
- 花呗套现有哪些危害 套现损失的不止有手续费
- 保险减额交清和退保哪个损失小 要看实际情况
- 利息收入损失会计分录
- 平安福退保怎么办理?会带来多大损失?
- 刚买的保险退保怎样可以退全款?退保的损失是怎么算的?
- 300300汉鼎股份,一度暴跌7%!又一上市公司“踩雷”P2P,损失有多大?
- 退保有什么损失?哪些情况可以退保?
- 大额存单转让会损失利息嘛 转让利息怎么算
- 10万定期三年提前取出后损失多少 该怎么提前取出
- 资产减值损失属于什么科目
- 第几年退保损失最小 这样做才是正确的
- 公司法人贷款谁来还款
- 机动车损失保险包括什么,机动车损失保险包括什么险
- 微信零钱通会损失本金吗
- 重疾险退保怎么退?能退多少怎样损失最小?
- 保险买了7年退保损失有多少?怎样损失最小?
- 惠鑫宝二代5年后退保该怎么做?损失怎么算?
- 保险不到期退保一般损失多少
- 华夏保险可以退保吗?退保的损失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