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人存钱私吞4500被抓 假装好心背后却另有所图

时间 2023-09-24 10:05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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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好心帮老人存钱私吞4500被抓

10月15日,84岁的邵老伯刚刚在邮局收到一笔8000元的汇款。考虑到现金在手中不安全,邵老伯来到市内一家银行存钱。邵老伯因为不会用ATM自助存取款机,很着急。这时,邵老伯看到一名男子刚取完钱准备离开,于是一把抓住男子,让他帮忙存钱。

在邵老伯的再三要求下,男子答应帮忙存钱。邵老伯非常感激,就把8000元现金给了这位“热心市民”。攒下钱后,邵老伯对这位“热心市民”十分感激。索要押金收据时,“热心市民”回答说忘记打印了,没有收据。回家后,邵老伯心里忐忑不安。第二天去银行时,他发现前一天的8000元只存了3500元,奇怪的是少了4500元。邵老伯立即向麻城警方报警。龙池桥派出所接警后,民警立即调阅了存款当天的视频。警方发现,这位“热心市民”在事发前几分钟还存过钱。经查询存款记录,民警很快查明该“热心市民”名叫黄(男,32岁,麻城市桂山镇人)。通过邵老伯仔细辨认,确认黄就是帮自己存钱的男子。

10月23日下午,龙池桥派出所、龟山派出所民警联合开展行动,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经询问,案发时,黄某看到邵老伯手里有8000元现金,顿时起了贪念。在帮邵老伯将银行卡插入ATM机,让邵老伯输入密码的过程中,黄某迅速从8000元中取出4500元现金,将剩余的钱存入邵老伯的银行卡。他偷的4500元已经挥霍一空。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麻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假装好心帮老人存钱,却偷偷扣了4500,要不是老人第二天警觉自觉地去银行查询,恐怕这个虚伪的“好心人”早就得逞了。假装热情,藏钱,真的很鄙视,很寒心。同时也要提醒每个家里有老人的人,尽量教老人使用一些简单的生活、社交、服务工具,比如智能手机、微信、ATM机等,避免老人因为无知而被骗。

黄因涉嫌盗窃老人4500元被警方刑拘。那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应予立案。

1998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进行了修改: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从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起;(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从5000元至20000元起;(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通过、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有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的,定罪处罚”;《解释》第四条规定,“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解释》(二)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残疾人的财物的;(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9,于2000年2月4日发布《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号。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治安形势和盗窃案件的特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为: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从1000元起;(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万元起;(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六万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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