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应承担违约责任
很多朋友对当事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件详情:当事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引发纠纷
朱某名下有两套房子,打算出售其中一套,挂牌在中介公司。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朱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转让价款为96万元。签约当天,向朱支付定金2万元,2月31日前支付44万元,剩余50万元在过户后30日内付清。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双方按照逾期付款或已收款项的0.2%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陈某按合同规定支付了定金及44万元,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余款在转账40天后由支付给朱。之后,朱某认为应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并根据与中介公司签订的《认购书》约定,还应支付空调费8000元。但认为已向朱支付了首付款2万元和44万元,剩余的50万元银行贷款由中介公司办理,故其不应对所造成的延误承担责任。同时,与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未涉及空调费,未约定支付。中介表示,贷款迟迟不能办理是因为陈某没有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和提交相关材料,责任在陈某。无奈之下,朱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陈某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余款在过户后40天才支付给朱,确实属于违约行为。法院认为,陈某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拖延支付房款,存在违约事实,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朱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虽未约定支付8000元空调费,但由于居间公司与签订的《认购书》中对8000元空调费有明确约定,且已取得并使用了空调,故应为此空调支付对价。因此,陈某的上诉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律师分析: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是二手房过户过程中的纠纷。这个案子有两个合同,中介公司和买家,买卖双方都签了合同。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公司是居间人,向双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居间服务。除非合同中对其义务有特别约定,否则中介公司不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与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目前,陈某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拖延支付房款,存在违约事实,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朱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虽未约定支付空调款8000元,但已取得并使用了该空调,应支付该空调款的对价。综上所述,合同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更多合同问题,请咨询Fabon专业合同律师。
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解释就到此为止。更多女性健康资讯,请持续关注Diu Sim女性网的故事!
相关文章
- 网上贷款不成功合同怎么取消 可以这样解决
- 网上贷款不成功合同怎么取消?这么解决就行了
- 个人授信相关合同是什么意思
- 购车合同丢了怎么处理好
- 投保人的义务
- 分期乐合同超保护期
- 全国政协常委建议制定民间借贷法规范合同借据
- 房产抵押贷款在哪查看合同
- 企业以虚假合同骗贷
- 买比亚迪为什么签融资租赁合同
-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办理完贷款没有销售合同和购车发票贷款还有效吗?的相关资讯
- 房产抵押贷款属于合同吗
- 技术合同印花税双方都要缴纳吗
- 房产抵押贷款没有合同后果
- 企业合同贷是怎么回事
- 旅游意外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 网贷卡号错误资金冻结合同有效吗怎么办
- 汽车抵押贷款都不给合同吗为什么
- 分析:贷款帐号与合同帐号是一回事吗?的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