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企业贷款新政策出台细则

时间 2025-04-13 09:39贷款新闻
为了促使各银行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上海地区的中小企业发展,上海银监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具体的要求是:上海各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增幅要大于全部贷款增幅,上海银行业整体单户授信总额五百万元以下小企业贷款增幅要大于全部贷款增幅。

在银行方面的监管,上海地区对于专营小企业的银行分行,在该分行成立6个月后可以申请同城支行的网点,如果开业并维持对小企业贷款服务超过一年可以在同城开设多家支行。对于专营小微企业且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的村镇银行,允许其在所在区县内一次性同时申请筹建多家支行。如果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满足现有同城支行中指定一定比例的支行专营小微企业业务,如果异地来沪分行满足现有同城支行中指定不少于50%的支行专营小微企业业务,则允许上述银行开业一年后同时申请筹建多家专营小微企业支行。鼓励其他银行业机构开设专营小微企业支行。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外资银行开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将给予个性化政策支持。

同时,进一步扩大小企业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小企业专营机构应向分支机构和基层营业网点延伸,向远郊区县和大的集镇、商贸市场延伸;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应加速转型,改建或新设部分分支机构作为专门从事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支持科技金融合作试点支行落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鼓励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拿出部分网点资源,创新与社区金融服务需求相一致的服务模式和产品,填补社区金融服务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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