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促成房屋交易,委托人拒绝支付报酬怎么处理)居间人促成房屋交易,委托人拒绝支付报酬
很多朋友都有关于((如何处理经纪人促成房屋交易,客户拒绝付款))的疑问,那么丢Sim女网的故事就来说说吧!
案情简介:居间人促成房屋交易,委托人拒绝支付报酬
2015年5月1日,胡委托王某寻找该房屋的买方,并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号。约定将:套房屋以总价900余万元出售,视为王居间任务完成,并约定高于总房款900万元的房款为居间报酬,在买受人首付款时一并清偿。在王某居间见证下,胡某将其出售给张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成交总价950万元。现在物业办理了过户手续,中介付款却迟迟不到。王诉至法院。胡辩称其与买方张签订的买卖合同已被撤销,故拒绝支付报酬。
法院判决:不支持被告的抗辩理由
法院没有支持被告的辩护。判决如下:被告胡支付原告王居间报酬50万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平摊后收取6900元,由被告人胡负担。
律师说法: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本案中,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原告王出资与被告胡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号合同,买卖双方已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故王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居间义务,但被告胡未按居间合同的约定履行向原告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与约定不符。胡还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报酬。此时,买卖合同仍在履行。这种抗辩显然是为了逃避给付义务,不应予以支持。
以上是“经纪人促成房屋交易,但委托人拒绝支付报酬”的案例介绍。在此提醒大家,经纪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如有争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居间人促成房屋交易,委托人拒绝支付报酬怎么处理)居间人促成房屋交易,委托人拒绝支付报酬》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女性健康信息,你还想看什么?
相关文章
- 富德生命人寿保单贷逾期怎么处理
- 微粒贷逾期怎么处理好 逾期3天会有什么后果
- 对征信有异议怎么处理 反映渠道有哪些
- 恋爱期间男方出轨要怎么处理 男方出轨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 征信中心能修改数据吗 征信有逾期怎么处理可以消除
- 信用卡变成呆账怎么办 信用卡呆帐怎么处理
- 信用卡消费过度怎么处理 消费过度会怎样
- 投资平台倒闭怎么办 投资平台倒闭怎么处理
- 光大信用卡cvv2码是什么 CVV2锁定怎么处理
- 征信花是什么 征信花了怎么处理
- 购车合同丢了怎么处理好
- 佣金是什么意思通俗解释的,一种劳务报酬所得
- 佰仟车贷逾期怎么处理 佰仟车贷还不上了怎么办
- 一次性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详情如下
- 滚筒洗衣机卫生纸洗碎了怎么处理
- 一般纳税人逾期未申报怎么处理 应该这样处理
- 氧化的纪念币怎么处理 氧化的纪念币处理方法
- 逾期罚息比本金高怎么处理?
- 汉能薄膜股票后面怎么处理的
- 刘海分叉合不上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