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车辆”能否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今天给大家带“自带车辆”,能确定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吗?相关内容,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就带朋友们看看吧!
案情简介:自带车辆为单位送货
张某于2014年5月13日在惠民超市工作,职务为司机(张某自备车辆)。工作期间,惠民超市要求张某每天早晚打卡,张某每天按照惠民超市的指示送货。费用由惠民超市按月支付,惠民超市在每月费用中代扣张的个人所得税。张每个月都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如果他因为惠民超市安排不能休息,可以休息一下。2014年11月11日,惠民公司要求不再需要张帮忙发货。
法院判决:认定张某与惠民超市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关于张某与惠民超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张某主张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惠民超市主张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双方是隶属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工人完全被纳入雇主的经济组织和生产结构中。按照张慧敏超市规定的时间上班、休假,按照指定的地点送货,应视为接受其管理,货物运输也是惠民超市经营范围内商品销售的主要经营行为。惠民超市给作为司机的张某发放工作证,不符合合同关系特征。综上所述,应当认定张与惠民超市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律师说法:“自带车辆”能否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本案中,中惠民超市认为其与张之间属于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是指定作人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区分合同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关键点在于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是否在企业的指挥和监督下工作。本案中,张某虽自带车辆,但仍每天定时到惠民超市接受业务安排,在其指挥下开展业务。营业收入也属于惠民超市,张某只领取月报酬和车辆使用费,双方应属于劳动关系。
以上是关于“自带车辆”能否被认定为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问题,请咨询Fabang的专业劳工律师。
所以《“自带车辆”能否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内容到此为止。希望这个内容对朋友们有帮助!
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在企业贷款选择的时候具有极大的优势
- 民间借贷对微小企业的创立及发展功不可没
- 典当行的发展促进企业贷款难题的解决
- 企业贷款向民间借贷靠拢
- 不要让信用评级成为企业贷款的拦路虎
- 贷款企业老板出逃矛头直指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成为企业贷款的救命稻草
- 企业贷款后需要加大对企业风险调查
- 企业贷款门槛越来越高的原因分析
- 中小企业贷款难而大企业却挥钱如雨
- 中小企业贷款调查,七成以上企业称贷款偏紧
- 从温州企业老板跑路折射企业贷款难
- 企业返税是怎么回事
- 贷款有车辆信息本
- 企业贷款利息支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银行怎么办
- 向银行申请企业贷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呀
- 做企业贷款哪家银行放款比较快?
- 现在也可以通过纳税记录来申请小微企业贷款了吗?
- 建设银行车辆抵押贷款流程
- 车辆在贷款期间能转让吗